陕西省第21届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名单公示
陕西省第21届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
名单公示
陕西省第21届摄影艺术展览评选工作已圆满完成。根据征稿启事相关规定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现将本届大展拟入选作品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2日至28日,共7天。
本届大展采用线上征稿系统投稿。自2025年3月开始征稿,至2025年6月30日截稿,共收到稿件13829件。其中,纪录类8568幅(组),艺术创意和商业类1541幅(组),风光类3489幅(组),多媒体类231件。
本届大展评审工作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。评委是在省文联纪检部门、创评部门的共同监督下,从陕西省摄协评审专家库抽取产生。全体评委签署了评委承诺书,工作人员签署了评选工作人员承诺书。评选的各个环节严格遵守陕西省文联和陕西省摄协的各项评选规定。最终经评委会认真、公正地评选,共有295件作品入选本届省展,其中,纪录类140幅(组),艺术创意和商业类87幅(组),风光类48幅(组),多媒体类20件。
现对本届大展拟入选作品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间,可通过信函、电话和网络等方式向陕西省摄影家协会反映问题,反映情况必须实名,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、有理有据。
来信请寄: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3号陕西省摄协(邮编:710000)
举报电话:029-87907032
举报邮箱:sxsx87907056@163.com
陕西省摄影家协会
2025年10月22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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