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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“金延安杯”延安过大年摄影大赛征稿启事

来源: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阅读:0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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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响应延安市第42届陕北过大年的号召,弘扬延安民俗文化,宣传延安文化旅游形象,提升延安过大年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由陕西省摄影家协会、延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指导,延安市摄影家协会、陕西旅游集团延安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陕旅集团延安公司)联合举办2025“金延安杯”延安过大年摄影作品展(以下简称“金延安全国摄影作品展”)。现热忱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,积极参与投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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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单位:陕西省摄影家协会、延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主办单位:陕西旅游集团延安公司、延安市摄影家协会

一、征集内容:全面征集反映金延安圣地河谷文化旅游产业园区、壶口瀑布景区以及延安文化特色的自然风光、人文建筑等与延安过大年相关内容的摄影作品。

二、征稿时间: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7日(农历正月二十日,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)。

三、奖项设置:影赛设置一等奖一名,二等奖俩名,三等奖三名,优秀奖二十名,入选作品34名。合计入展作品60幅,获奖、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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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邮箱:120987741@qq.com

联系人:李树民13891151058

四、征稿细则:

1.广大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。

2.作品必须取材于延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,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。作品拍摄时间不限,投稿数量不限,谢绝组照。投稿作品统一通过邮箱投稿,电子版提交不小于5M的JPG格式数字文件,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。作品形式风格不限,彩色黑白不限,单幅,投稿数量不限。每张作品必须要注明名称、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等文字说明。

3.对于入展作品,主承办单位有权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汇编等方式,在与本展览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,并不再支付报酬。

4.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
5.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
6.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,不能参加评选;已评选的,将予取消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
7.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,不退稿。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