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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摄影家协会|佳作欣赏长期征集

来源: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阅读:0 0

陕西省摄影家协会公众号拟开设“佳作欣赏”专栏,定期推送陕西优秀摄影人才和摄影佳作,更好鼓励陕西摄影人不断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、艺术精湛、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,现开展征集活动。

01 征集对象:全省广大摄影人及摄影爱好者

02 展示平台:陕西省摄影家协会公众号【佳作欣赏】栏目

03 征集时间:长期

04 征集主题:不限

05 投稿方式:邮箱:sxsx87907056@163.com 联系人:刘老师  联系电话:029-87907032

06 征集内容:

(一)本次征集活动只收JPG格式的数码图片。拍摄器材不限,投稿作品风格不限,黑白、彩色均可,单幅、组照均可(幅数不超过20幅,组照作品须标清序号,以组打包)。单幅作品文件大小控制在5MB以内。

(二)投稿方式采取实名制,邮件中应附个人简介、个人照片及图片文字说明,单幅作品以“作品名称+作者姓名+联系电话”命名;组照作品以组打包,文件名称以“作品名称+作者姓名+联系电话”命名。所有来稿请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标注“佳作欣赏”字样,便于稿件收集。

(三)征集作品须独立作者拍摄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,作品不得侵犯被摄主体的肖像权、名誉权和隐私权;作品不得妨害公序良俗;凡投稿者即视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。

(四)作品内容需积极向上,意识形态方向正确,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取消征集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
(五)经主席团审核报省文联批准的作品方可入选。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汇编等方式在公益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,并不再支付报酬。

(六)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。征集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
(七)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主办方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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